科 类
分数线
| 文 科
| 理 科
|
本科普通批录取
控制分数线
| 483
| 433
|
自主招生最低录取
控制参考线
| 529
| 515
|
注:1.公安类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: 文科463分、理科413分。
2.体育类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:314分。
3.高水平运动员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:文科483分、理科433分。其中在教育部“阳光高考”平台公示可享受本科普通批录取控制分数线65%优惠分值的考生,分别按文科313分、理科281分执行。
4.艺术类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:艺术文313分、艺术理281分。其中独立设置的30所本科艺术高校
(沈阳音乐学院除外)及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高校执行的高校和专业,由院校自行划定本校艺术类专
业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。
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
2017年6月24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