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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7年书法学专业招生考试实施方案(山东省)

作者: 时间:2017-01-09 点击数:

一、网上报名及缴费

时间:2017112—1月18日

网址:www.qfnuzsb.com,不接受现场报名

二、考试时间及地点

时间

上午

下午

8:30—10:30

2:00-3:30

2月6日

临帖

创作

地点

见准考证

三、考试科目及分值

(一)科目

临帖:提供楷书、隶书、行书三种字帖,考生任选其一临帖,须按顺序通临,不得增字和减字。

创作:1.考生根据指定内容自由创作;

2.正文部分任选一种书体进行创作,落款部分以行书创作;

3.章法:纵幅,竖写;

4.严格按规定内容书写“正文”与“落款”,不得增字和减字;“落款”内容中不得出现真实姓名。

(二)分值

考生各科目成绩均以百分制记录原始成绩,然后按照比例折合总分,专业总分为100分,其中临帖占45%,创作占55%。

四、考生须知

1.考生持身份证、《报考证》、院校准考证参加专业考试,三证不全或不一致者不准参加考试。考生提前15分钟进入考场,待监考老师验证无误后,按号就座。

2.试卷使用学校测试号条码,测试号条码含有考生在本校的考试信息,严禁污损。考生在贴条形码的一面作答,并在试卷纸盖方章处仔细填写个人信息。

3.考生只需携带必需的书写工具,不得携带碑帖、字典、通讯工具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进入考场,否则一经查出,按作弊处理。

4.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为国家教育考试,凡有作弊者,直接将作弊材料上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;作弊行为构成犯罪的,移交司法机关,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(修正案九)》处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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