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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7年音乐学、音乐表演、舞蹈学专业 招生考试实施方案(山东省)

作者: 时间:2017-01-09 点击数:

一、招生专业及项目

音乐学

分主、副项;主项限定为声乐(限美声、民族唱法)、器乐(古筝除外)和合唱指挥。考生主项为声乐者,副项可为各类器乐、合唱指挥、舞蹈中的一项;考生主项不为声乐者,副项必须为声乐。

音乐表演(声乐)

招生项目:声乐(限美声、民族唱法)

音乐表演(民乐)

招生项目:笛子、二胡、古筝、琵琶、扬琴、阮

音乐表演(键盘)

招生项目:钢琴、手风琴

音乐表演(西洋弦乐)

招生项目:小提琴、中提琴、大提琴、低音提琴

舞蹈学

招生项目:民族舞蹈、中国舞

注:音乐学与音乐表演各专业不可兼报。

二、网上报名及缴费

时间:2017112—1月18日

网址:www.qfnuzsb.com,不接受现场报名

三、考试时间及地点

专业

乐理笔试时间

面试时间

音乐表演

2017年2月10日

2017年2月11-13日(约)

音乐学

2017年2月11-17日(约)

舞蹈学

2017年2月15-17日(约)

笔试考试时间:2017年2月10日上午9:00--10:00

笔试考试地点:见准考证

面试考试时段:每天上午8:30–11:30;下午2:00-5:00;晚上7:00-10:00

面试候考地点:曲阜师范大学日照校区音乐学院南门

四、考试科目及分值

(一)音乐学专业

科目:主项、副项曲目各一首;乐理笔试;视唱。

分值:考生各科目成绩均以百分制记录原始成绩,然后按照比例折合总分,专业总分为100分,其中主项占50%,副项

占30%,乐理笔试占10%,视唱占10%。

(二)音乐表演各专业

科目:曲目二首;乐理笔试;视唱。

分值:考生各科目成绩均以百分制记录原始成绩,然后按照比例折合总分,专业总分为100分,其中曲目占80%,乐理笔试

占10%,视唱占10%。

(三)舞蹈学专业

科目:成品舞;技巧;节奏。

分值:考生各科目成绩均以百分制记录原始成绩,然后按照比例折合总分,专业总分为100分,其中成品舞占50%,技巧

占40%,节奏占10%。

五、考生须知:

1.考生持身份证、《报考证》、院校准考证参加专业考试,三证不全或不一致者不准参加考试。考区内不准使用通讯工具,否则按作弊处理。

2.舞蹈学考生需提前准备好服装、光盘(U盘)。

3.声乐考试直接清唱,不允许伴奏。合唱指挥自备曲目指挥。

4.请考生务必注意考试通知、考试流程等信息,严格遵守考场纪律,服从工作人员指挥;违反规定者,取消考试资格。

5.考生按规定时段参加考试,应考时段不到者以缺考论。

6.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为国家教育考试,凡有作弊者,直接将作弊材料上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;作弊行为构成犯罪的,移交司法机关,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(修正案九)》处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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